《后汉书.皇后纪上.光烈阴皇后纪》:“光烈阴皇后讳丽华,南阳新野人。初,光武适新野,闻后美,心悦之。后至长安,见执金吾车骑甚盛,因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更始元年六月,遂纳后于宛当成
《礼记.檀弓下》:“齐庄公袭莒于夺,杞梁死焉。其妻迎其柩于路,而哭之哀。庄公使人吊之,对曰:君之臣不免于罪,则将肆诸市朝而妻妾执;君之臣免于罪,则有先人之敝庐在,君无所辱命。”汉刘向《列女传.齐杞梁妻
同“紫玉化烟”。清洪昇《长生殿.看袜》:“红颜断送,一似青冢荒凉,紫玉销沉。”
同“金谷之罚”。明叶盛《水东日记.聂大年警句》:“其《醉后跌起口占》诗云‘老我不胜金谷罚,旁人应笑玉山颓’。”清周亮工《王于一遗稿序》:“间友人燕集,即席赋诗,于一颓然甘金谷罚。”【词语金谷罚】
同“书同文,车同轨”。唐白居易《为宰相请上尊号第二表》:“天人合应,书轨混同。”
《列子.说符》:“人有亡?(同“斧”)者,意其邻之子。视其行步,窃?也;颜色,窃?也;言语,窃?也;动作态度,无为而不窃?也。俄而抇其谷而得其?。他日而复见其邻人之子,动作态度,无似窃?者。”后以为目
唐 李淖《秦中岁时记》:“进士下第,当年七月复献新文,求拔解,曰‘槐花黄,举子忙’。”宋钱易《南部新书》乙:“长安举子自六月以后,落第者不出京,谓之过夏,多借静坊庙院,及闲宅居住,作新文章,谓之夏课。
同“吐车茵”。唐白居易《题周皓大夫新亭子二十二韵》:“侍儿催画烛,醉客吐文茵。”
《汉书.何武传》:“九江太守戴圣,《礼经》号小戴者也,行治多不法,前刺史以其大儒,优容之。及武为刺史,行部录囚徒,有所举以属郡。圣曰:‘后进生何知,乃欲乱人治!’皆无所决。武使从事廉得其罪,圣惧,自免
见〔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