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家语。佛教五戒之一,戒杀害一切众生的生命。《俱舍论.十四》:“受离五所应远离,安立第一近事律义。何第名为五所应离:一者杀生,二不与取,三欲邪行,四虚诳语,五饮诸酒。”
同“周妻何肉”。明汤显祖《正觉院箨龙轩饮帅大仪得七字》诗:“何肉等荒淫,周妻谢灵匹。”
《史记。太史公自序》:“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后因称著作为“名山事业”。偏正 可以藏于名山,传之永久的事业。一般指著书立传,可流传后
源见“死灰复燃”。谓使失势者重新得势。清尤侗《张家湾》诗:“参军不足当鸡肋,安国何能起死灰?”
《汉书.朱云传》:“(汉)成帝时,帝师张禹为相,不能有所作为,朱云乃前以罪废锢(罢职入狱),又上书“请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西汉成帝时,槐里令朱云因为皇帝的老师,现丞相张禹毫无作为,上
借指是非。《宋书·王微传》: “冲和淹通,内有皂白,举动尺寸,吾每咨之。” 参见:○不分皂白【词语皂白】 汉语大词典:皂白
西晋.陈寿《三国志.魏书.王粲传》:“初,粲与人共行,读道边碑,人问曰:‘卿能暗诵乎?’曰:‘能’。因使背而诵之,不失一字。观人围棋,局坏(棋局子乱),粲为覆(与复同,恢复)之。棋者不信,以帊(音pā
源见“鸿飞冥冥”。喻指志向高远的人。宋苏轼《和刘道原寄张师民》:“腐鼠何劳吓,高鸿本自冥。”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五四八年,齐庄公与大夫崔杼之妻棠姜私通。崔杼杀庄公及其随从多人。“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
同“唾壶击缺”。宋何梦桂《感寓》诗之一:“击碎缺壶歌不尽,荒台残雨梦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