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 (嶽) 市
即今湖南衡阳市北南岳区南岳镇。《清一统志 ·衡州府二》: 岳市 “在衡山县西北三十里岳庙前。四方人民,环庙而居,为岳市。旧有巡司,今裁”。
即今湖南衡阳市北南岳区南岳镇。《清一统志 ·衡州府二》: 岳市 “在衡山县西北三十里岳庙前。四方人民,环庙而居,为岳市。旧有巡司,今裁”。
在今湖南华容县西北三十里。《方舆纪要》卷77华容县:安津堤“内有十台九堰, 皆利灌溉。正德中,堤坏,复修筑之。《水利考》:县境陂堰堤塘之属,凡九十有余,而安津尤为低洼,修防最切”。
又称芒康宗。民国置,治所即今西藏芒康县。见“芒康宗”。
在今湖南祁阳县东南。《方舆纪要》卷81祁阳县“祁水”条下:“又白水在县东六十里。出县东南二百里白水山下,流入湘水。”《清一统志·永州府一》:白江水“有二源,皆出宁远县界,至两江口合流,又北与零陵之黄溪
一名布拉克底。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置安抚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升为宣慰司,属雅州府。治所在今四川丹巴县北巴底乡。宣统三年(1911)改流,属道坞委员。
亦作吉水镇。明置,属望江县。即今安徽望江县南三里吉水。明置巡司于此。
1937年改柳州县置,属广西省。治所在今广西柳州市。以柳江为名。1950年迁治拉堡镇,即今柳江县。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桂中盆地腹地。属柳州市。面积 2504 平方千米。人口53.1万,其中74.7%
西周邑名。战国为秦都之一。在今陕西泾阳县西北。《诗经· 小雅·六月》: “侵镐及方,至于泾阳。” 《史记· 秦始皇本纪》: “肃灵公,昭王子也,居泾阳。” 皆此。古邑名。在今陕西省泾阳县境。《诗经·小
东晋安帝时置,属梁州。治所在新巴县(今四川青川县西南,一说在今四川江油市东北雁门镇)。北魏属益州,仅辖新巴一县。后向东南移于今江油市东北。隋开皇初废。东晋安帝时置,治新巴县(今四川江油市东北雁门坝)。
在今四川剑阁县东北。《元和志》卷33普安县:“大剑水出县西四十九里空冢山下。”《明史·地理志》剑州:“北有大剑溪、小剑溪。”
明洪武五年 (1372) 于旧晓爱泸洞赤溪等处长官司置,属思州宣慰司。治所在今贵州三穗县东南瓦寨镇。二十九年 (1396) 并入邛水十五洞蛮夷长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