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属福建省。治所在永春县(今福建永春县)。辖境相当今福建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本州为永春县。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割泉州府之德化、延平府之大田属之,治永春县(今属福建)。属福建省。辖境相当今福建省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州为永春县。
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属福建省。治所在永春县(今福建永春县)。辖境相当今福建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本州为永春县。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割泉州府之德化、延平府之大田属之,治永春县(今属福建)。属福建省。辖境相当今福建省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州为永春县。
即今安徽霍邱县东北新店镇。明嘉靖 《寿州志》 卷2: 霍邱县有新店集。清同治 《六安州志》卷5霍邱县: 新店在 “县西北三十里”。
即唐五代时桑干河南支,径今河北固安、永清二县北。《资治通鉴》:五代周显德六年(959),北伐契丹,世宗遣将刘重进据固安,“上自至安阳水,命作桥”,谋取幽州,会有疾而还。古水名。即唐、五代时桑干河南支,
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置木来军民府,属云南行省。治所在今缅甸景栋北部勐雷。泰定三年(1326)改木来州。明洪武十五年(1382)复为府。后废。
即今俄罗斯阿穆尔州东北,谢列姆扎河支流碧萨河。《清一统志·黑龙江》 “英克河” 条下:“碧山河,在 (黑龙江) 城东北一千四百里。……出东北兴安岭,南流入西林穆丹河。”
在今山东高唐县南,西汉大河 (黄河) 所经处。《汉书· 沟洫志》: 元帝永光五年 (前39),“河决清河灵鸣犊口,而屯民河绝”。又,成帝初,清河都尉冯逡奏言: “今屯氏河塞,灵鸣犊口又益不利,独一川兼
在今云南泸西县城西二里。《清一统志·广西州》:阿庐山“在州城西二里。延亘四十余里,南连弥勒,北跨师宗。旧有阿庐部”。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置,属永昌府。治所即今云南龙陵县。傣语称“勐龙”,意为陵墓区,音译“龙”,重复意译“陵”,因名龙陵。1913年废为县。
在今河南尉氏县洧川镇西。《战国策·韩策一》: 张仪说韩王曰: “大王不事秦,秦下甲据宜阳,断绝韩之上地,东取成皋、宜阳,则鸿台之宫,桑林之苑,非大王之有已。” 《清一统志·开封府一》: 鸿台冈 “在洧
在今河北邯郸市南。《水经·浊漳水注》:牛首水 “又东出城,又合成一川也。又东澄而为渚,清水东南流注拘涧水,又东入白渠”。《清一统志·广平府一》 “渚、沁二河” 条下: “ 《旧志》,渚河在邯郸县南,其
又称叶赤铁路。从辽宁叶柏寿(今建平)经天义(今内蒙古宁城县)至赤峰。长147公里。日伪于1934—1935年修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