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县
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改乌兰哈达直隶厅置,属承德府。治所即今内蒙古赤峰市。光绪三十四年(1908)升为赤峰直隶州。1913年复改为县。1914年属热河特别区热河道。1928年属热河省。1940年废入翁牛特右旗。1945年复置。1955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为盟治所。1958年析置赤峰市。1983年撤销,并入赤峰市。
古旧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置,治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属昭乌达盟。后历有废置。1958年撤销,改为赤峰市。
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改乌兰哈达直隶厅置,属承德府。治所即今内蒙古赤峰市。光绪三十四年(1908)升为赤峰直隶州。1913年复改为县。1914年属热河特别区热河道。1928年属热河省。1940年废入翁牛特右旗。1945年复置。1955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为盟治所。1958年析置赤峰市。1983年撤销,并入赤峰市。
古旧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置,治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属昭乌达盟。后历有废置。1958年撤销,改为赤峰市。
一作阳刘。即今山东东阿县东北杨柳乡。唐、五代时,有城临河津,为黄河下游重镇。今城已堙废不可考。《资治通鉴》:唐元和十三年(818),淄青李师道拒命,诏魏博田弘正与宣武等五节度兵进讨。弘正“将全师自杨刘
唐开元十七年 (729) 置羁縻州,属黎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甘洛或汉源、石棉、泸定等县境。北宋以后废。
唐万岁通天元年 (696) 置,属凉州。治所在今甘肃武威市西北七十里。后陷于吐蕃。古县名。武周万岁通天元年(696年)置,治今甘肃省武威市西北。属凉州。后废。
即今贵州仁怀县治中枢镇。清雍正九年(1731) 仁怀县徙治于此。
即今福建闽清县治梅城镇。县城有梅溪,故闽清县别号梅城。(1)古地名。(1)在浙江省建德市区东30千米。原为严州府治。初建于武周神功元年(697年),重建于北宋宣和三年(1121年),因城堞形似梅花而得
在今安徽宣州市东南七十里,接宁国县界。《方舆纪要》 卷28宣城县: 柏枧山在 “府东南七十里,与宁国县接境。山之阳,即文脊山也。谿谷邃深,峰崖回曲,飞流界道,跨岫为梁”。《江南通志·山川六》: “昔山
①又作采桑。 春秋晋地。 在今山西吉县西黄河岸。《史记· 晋世家》: 献公二十五年(前652),“晋伐翟,翟以重耳故,亦击晋于啮桑”。《索隐》: “裴氏云 《左传》 作 ‘采桑’。按,今平阳曲南七十里
隋置,大业三年(607)属日南郡,治所在今越南河静省义静以南。唐武德初改为文谷县。古县名。隋置,治今越南河静省河静以南。属日南郡。唐贞观后废。
一名枋头。东汉建安九年 (204) 曹操修筑,在今河南浚县西南五十六里前枋城村。《水经·淇水注》: “淇水又南,历枋堰。……魏武王于水口,下大坊木以成堰,遏淇水东入白沟,以通漕运。故时人号其处为枋头。
即今广东南海市东北黄岐镇。明万历《广东通志》 卷16: 南海县有黄竹岐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