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楚喀河
金称按出虎水、阿触胡水、阿术火水。即今黑龙江省阿城市东阿什河。《清一统志·吉林一》:阿勒楚喀河“在(吉林)城东北九百里。源出扎松阿山,西北流经阿勒楚喀城东二里,至城西北七十里,入混同江”。民国魏声龢《吉林地志》:“满语阿勒楚喀,耳也。谓河流弯环,形似人耳也。”
即“按出虎水”。
金称按出虎水、阿触胡水、阿术火水。即今黑龙江省阿城市东阿什河。《清一统志·吉林一》:阿勒楚喀河“在(吉林)城东北九百里。源出扎松阿山,西北流经阿勒楚喀城东二里,至城西北七十里,入混同江”。民国魏声龢《吉林地志》:“满语阿勒楚喀,耳也。谓河流弯环,形似人耳也。”
即“按出虎水”。
元置,属播州军民安抚司。治所即今贵州瓮安县东北草塘镇。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为草塘安抚司。元置,治今贵州省瓮安县东北草塘。属播州宣抚司。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改为草塘安抚司。属播州宣慰司。
又名天尊柱。在今云南弥渡县城西南十二里铁柱庙内。柱残高3.3米。圆周1.05米,身由五节衔接铸成,题记为 “维建极十三年岁次壬辰四月庚午朔十四日癸丑建立”。“建极” 为南诏第十 一世王世隆之年号。建极
在今江西九江市东。《新唐书·地理志》 江州浔阳县: “东有秋水堤,大和三年刺史韦珩筑。”
明洪武九年 (1376) 降钦州置,属廉州府。治所即今广西钦州市。十四 (1381) 复为钦州。1912年改钦州复置钦县,为广东钦廉道治。治所即今广西钦州市。1928年直属广东省。1952年划归广西省
①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治所在管城县(今河南郑州市)。大业二年 (606) 废。唐武德四年(621) 复置。辖境相当今河南郑州、新郑二市和中牟、原阳等县地。贞观元年 (627) 废。②唐武德四
即今内蒙古喀喇沁旗驻地锦山镇。清乾隆八年(1743)喀喇沁多罗杜棱郡王噶勒藏的次子敏珠尔拉布坦被封为辅国公,人称“公爷”,建府于此,故名公爷府。1948年喀喇沁右翼旗迁治于此。1949年喀喇沁右翼旗改
即今福建顺昌县西之金溪。《方舆纪要》卷97顺昌县:西南溪“在县治西,即将乐县之大溪也。东流至此,又西溪流合焉”。
在今贵州贵阳市南。《方舆纪要》卷121贵阳府“高连山”条下:“交椅山在府南五里。以形似名。”
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晋书·苻坚载记上》: “坚至铜壁,(张)平尽众拒战,为(邓) 羌所败。” 《资治通鉴》 晋升平二年 (358) 胡三省注:“河、汾之间有铜川,其民遇乱,筑铜壁以自守,因曰铜壁。”
集镇名。在云南省红河县北部、勐龙河北岸。勐龙傣族乡人民政府驻地。人口510。傣族语“勐”为地方,“龙”为大,意即“大地方”,因依山临河处小坝子,较开阔,故名。产稻、甘蔗、香蕉等。县糖厂驻此。有公路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