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分职吏名。汉代的郡若当交通枢纽或道路险阻,常特置道桥掾、史,专主修治道路之事。如武都有西部道桥掾,见《隶续》一一《李翕天井道碑》;河南尹有道桥掾,见《水经注·谷水》引《建春门石桥纪功柱铭》;蜀郡又有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职掌辅佐堂官,综核各司事务,并得派赴各省考查农工商务。
吏名。宋朝宗正寺、大理寺、太常寺置,位在胥史下。吏员名。宋置于各寺监,承长官之命,掌办本衙署事务。其地位在胥长、胥史之下。
初为官吏名后为职役名。契丹语音译,义为壮士、勇士,或作拽刺。辽有拽刺军,直隶于朝廷。亦用作官名,有旗鼓拽刺,掌护卫皇帝仪仗旗鼓;军中拽刺,司边防侦候,传报军情;祗候郎君拽刺属祗候郎君班详稳司,掌御前祗
官名。即太子左、右监门率统领之监门直长,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此名,增为六十人,唐朝复名监门直长。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考查全镇号兵。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各镇,掌管军号事务。
职官泛称。商代设置,其义与“史”、“吏”、“使”相同,为一般收务官。甲骨文中有“我事”(《合集》六○二六),即办理商王室事务之吏;还有“东事”、“南事”、“北事”、“西事”等(见《合集》五六三五、五六
官署名。明太祖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始置,掌祭祀礼乐之事,设卿、少卿、丞、典簿、协律郎、博士、赞礼郎等官。洪武二十四年 (1391)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参见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内府中士二人,凡四方所献的玉帛金玉齿革兵器及一切珍贵的器物,都由内府收藏。凡出使四方的使节,由内府送交供给;王赠赐诸侯的礼物,王与冢宰赠予四方的礼物,亦由内府供给。北周天官府太
即“东征都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