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置,直属财政部,掌监督各省盐务机关办理的成绩、所属官吏的升降,编练场警,调剂运销,审定盐税定率,及盐务行政等事。设署长一人,总理署务。下设总务、场产、运销、审核、缉私五科。民国二十五年改为
官制用语。即“除拜”与“府板”的合称。
官署名。见“典设局”。
“录副奏折”之简称。
官名。①东汉太官令佐贰官,掌供宫廷饮食。②即“尚书左丞”。③即“中书左丞”。④金、元行台尚书省、行中书省、行尚书省之职官。参见各条。⑤清末新设各部之职官。外务部承政厅及民政部、巡警部、度支部、学部、陆
即“太子中庶子”。
武科目殿试取录的第一名。明朝旧有武科,无武科殿试,故仅有武举人,无武进士、状元之名。崇祯四年(1631)始开武殿试,钦定一甲三人,以王来聘能舞百斤大刀,定为状元,授副总兵。清沿其制,光绪二十七年(19
官署名。明朝掌管官养马匹的机构,其职掌同于行太仆寺。为从三品衙门。永乐四年(1406)置北直隶、辽东、平凉、甘肃四苑马寺。五年增设北直隶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十八年革北京寺,并入太仆寺。宣德(1426—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官伯司次官,分置左、右,皆正四命。协助左右宫伯中大夫掌管宫庭侍卫,轮番在宫内值勤,兼管临朝及出行的警卫。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废。
官署名。明朝负责女直 (即女真) 语言文字翻译的部门。始置于永乐五年 (1407),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弘治七年 (1494) 改隶太常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