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子司
官署名统称。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三司所辖三部勾院、都磨勘司、都主辖支收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凭由司、开拆司诸机构之统称。
官署名统称。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三司所辖三部勾院、都磨勘司、都主辖支收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凭由司、开拆司诸机构之统称。
明清大理寺之职官。明朝于大理寺左、右寺正下设左、右寺副各二人,协助寺正办理二寺刑名案件,秩从六品。清初沿置,各设汉一人。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属区的行政主官。参见“市自治制”。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属官,佐小学博士上士掌教授小学生经义。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见“小学博士上士”。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七品上。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上。
州的等级之一。唐制为第五等,在辅、雄、望、紧之下,中州、下州之上。宋制亦为第五等,地位在辅、雄、望、紧之下,中州、中下州及下州之上。辽、金、元分州为上、中、下三等,世祖至元初年以一万五千户以上为上州,
官名。南齐置,属门下省。参见“骅骝厩令”。
过继他人为子,后因继父生有亲子而愿回原家族者,称归宗。清制。凡官员归宗,需由本籍地方官取具宗图册结及亲族甘结,报吏部准行。吏员出身者不准归宗。
辽时诸部酋长之称,亦称“莫弗贺”。
官名。清朝内阁之属官。俗称“阁学”。康熙九年(1670),改内三院学士设。定制满六人、汉四人,秩从二品。初皆兼礼部侍郎衔,乾隆五十八年(1739)停止兼衔。额缺列于内阁典籍厅,但并不在厅办公,而以内阁
学官名。掌教授县学生员。参见“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