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衣粮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春冬衣、禄米、茶、盐、鞵、酱、傔粮等。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春冬衣、禄米、茶、盐、鞵、酱、傔粮等。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即“左右威卫”,见该条。
官署名。唐朝后期河东诸镇皆置,设都虞候、判官,掌鞫讼刑狱。五代诸州沿置,改称马步院。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草场出纳之事。
见“都史”。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附于高审厅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项。置检察
宋朝检正中书吏房公事简称。参见“检官”。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属官,掌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① 官署名。西魏、北周冬官府置,掌丝、麻、锦制作,长官为下大夫,有小司织上士,统弁工、织丝、织彩、织枲、织组诸中士。② 官名。隋炀帝时女官,隶尚工局,置二员,从六品,掌织染。宫中女官名。隋炀帝时置,为
官名。隋朝始置。高祖开皇二年(582) 置为宫廷内官尚宫属官,员三人,视勋品,掌图籍法式,纠察宣奏。金沿置,为典卫司、宫苑司、惠民司诸司长官,各一人,正七品至从六品。元朝置于御香局、掌薪司、供膳司、上
指太子。《后汉书·郑众传》:“太子储君,无外交之义。”《晋书·成都王颖传》:“皇太子,国之储君。”太子的称谓。《公羊传·僖公五年》注:“储君,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