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苑监右监丞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一人,正七品。详见“上林苑监左监丞”条。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一人,正七品。详见“上林苑监左监丞”条。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官员所补用之缺,原非应补之缺,乃以现缺先用之例。有候补大员以小官之缺补用者,亦有候补官员以同品之缺补用者。部院宗属司员可借补满缺。笔帖式、库使等官可借补现缺,待本旗缺出再行还抵。
官名。北齐司农寺所属有梁州水次仓,置令及丞,掌管储藏水运到梁州的谷物。
官名。十六国后燕置为京都中山的行政长官。职掌略同“河南尹”。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六八《丘哲墓志》:“高祖孝文皇帝猥以照重,七岁之年,擢(丘哲)为内行内小。”参见“内小”。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监军四人,官阶为职同军帅,为监军处理文书事务。
官名。见“左右骁骑率上士”。
官名。明、清地方长官。其名之起,始于明正统六年(1441)以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军务征麓川。初非专设之职,事华即罢。至成化(1465—1487)初,以韩雍总督两广兼巡抚广东,开府于梧州,始设专职。后各地逐
即“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
① 举荐。汉朝用为选官主要途径。后世因之。有察举、荐举、奏举等名目。② 宋朝科举制度,举人参加乡试或省试一次,作为一举。一举约三年。凡举人应试,均需登记举数。乡试达到一定举数,可免一解或永免文解,直赴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掌研究、筹备及实行全国建设计划,办理水利、电气及不属于各部会主管的国营事业;对各省区长官办理建设事宜,负监督、指导之责。本会由国民政府聘任委员若干人组成,行政院院长、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