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苑监右监副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一人,正六品,为监正佐官。详见“上林苑监左监副”。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一人,正六品,为监正佐官。详见“上林苑监左监副”。
官名。清末于法部设左右参议各一人,秩四品,为参议厅的主官。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 编纂条例,详核驳议稿件,办理律师注册等事项。有参事二人助理厅务,由司员中选派。
官名。北齐置。参见“僧祗部”。官名。见“典寺署令丞”。
武官名。为元帅、都元帅或大元帅的副职,参见“元帅”、“都元帅”、“大元帅”。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掌东西城道路修整工程。
官署名。元顺帝至正十三年(1253)设,专掌皇太子扈卫,隶詹事院。秩从四品。设指挥二员,副指挥二员,知事一员。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于诸王府置,掌王府侍卫仪仗。设仪卫正、副各一人,司仗六人。四年,
官署名。简称“法律馆”。清末修纂法律机构。光绪二十八年(1902)简派修律大臣,修订现行律例。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以编纂民法、商法、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提调二人。下设
官名。金朝设于上林署花木局。掌诸苑园种植花本。章宗泰和元年(1201)罢。
官名。即虞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 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虞部员外郎。官名。见“司虞郎中”。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 (1371)置,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改隶王府长史司。设良医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掌王府医疗之事。嘉靖四十四年 (1565) 革副官。
官名。金置,为尚厩局的主官。见“尚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