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隶中书、门下外省(后改称中书、门下后省),掌受付五案文书之事。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隶中书、门下外省(后改称中书、门下后省),掌受付五案文书之事。
官名,汉置,原名郡尉,景帝中二年更名郡都尉,俸比二千石,佐郡太守典武职甲卒,掌治安,防盗贼。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尉》,《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官名。战国时,秦及三晋诸县均有尉,郡当亦有尉。秦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羊人下士二人,掌羊牲,以供祭祀宾客。北周依《周礼》置羊人中士,正二命;羊人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太子左宗卫率府置,率一员、副率二员,掌东宫兵仗、仪卫之政令,置长史及录事、仓、兵、胄曹参军事,又有司阶、中候、司戈、执戟; 并领外府三。中宗神龙元年(705)又改为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掌讯办私刨、私贩人参案件。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隶詹事院、储政院。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三十一年,改宫正司。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复为府正司。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仁宗延祐四年(131
卫将军的省称。《晋书·石季龙载记下》:“统卫军张贺度、征西张良、征虏石闵等,率步骑十万讨之”。亦指卫大将军。《晋书·慕容垂载记》: “遣其征西慕容楷、卫军慕容麟”。时慕容麟为卫大将军。
制置三司条例司简称。官署名。宋置,为“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简称,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见《宋史·职官一·制置三司条例司》。
官署名,少府、詹事、大长秋皆设此官署。武帝太初元年,改少府所属之永巷为掖廷(庭)。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掌宫中官婢、后宫事务等,有监狱。东汉掖庭、永巷并置,均属少府,俸六百石。掖庭掌后宫贵人采女事,
北魏镇府僚属。《北齐书·神武帝纪》记北魏时神武帝皇考树不事家业。“及神武生而皇妣韩氏殂,养于同产姊婿镇狱队尉景家。”
杂任职名。唐置于京县,职掌相当于州“司兵参军事”,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