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中央研究院的长官。见“中央研究院”。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中央研究院的长官。见“中央研究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掌洮州 (今甘肃卓尼) 军民政务。置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二员,知事一员。
官署名。魏晋尚书有比部曹,《隋书·百官志》记其职掌为“掌诏书律令勾检(稽核)等事。”至隋为刑部四司之一。隋初比部司的主官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比部郎中一人,从五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夷隶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齐置昭玄寺,掌诸佛教。鸿胪寺中亦置典寺署,统州郡沙门,隋炀帝改佛寺为道场,改道观为玄坛,各置监丞,并在鸿胪寺设崇玄署管理之,置署令一人。唐贞观中省。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复置,有令丞各一
官名。周朝置。《左传·哀公元年》: “宿有妃、嫱、嫔、御焉。”杜预注:”妃、嫱,贵者; 嫔、御,贱者,皆内官。”历代沿置,有三嫔、六嫔、九嫔等名号。北魏孝文帝设三嫔位视三卿、六嫔位视六卿; 北周设六嫔
官名合称,即郡守与县长(令)。汉制,县满万户的,其长官称令,不满万户者称长。见《后汉书·百官五·县》。《后汉书·循吏列传序》:“然建武、永平之间,吏事刻深,亟以谣言单辞,转易守长。”
县政府的辅助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称为“村自治”或“村治”。但村的范围较小,数量较多,由县直接统治村,实非易事,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
官名。明崇祯十七年 (1644) 三月,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改明军把总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外交事项。
简称文选司郎中。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选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吏部文选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