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督邮
官名。汉朝督邮为郡府属吏,职司监察诸县,地位重要。督邮分部设置,故其职名又冠于中、东、西、南、北之称。十六国北凉亦置,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一丹哈拉和卓第九六号墓出土《中部督邮残文书》。
官名,汉置,掌监督所属的县。汉代郡国置督邮,督邮分东西南北中五部,各监其所属县。中部督邮即其中之一。《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
官名。汉朝督邮为郡府属吏,职司监察诸县,地位重要。督邮分部设置,故其职名又冠于中、东、西、南、北之称。十六国北凉亦置,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一丹哈拉和卓第九六号墓出土《中部督邮残文书》。
官名,汉置,掌监督所属的县。汉代郡国置督邮,督邮分东西南北中五部,各监其所属县。中部督邮即其中之一。《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
官署名。南宋置,属吏部考功司,掌从义郎考课、磨勘、关升之事。
官署名。北齐置,掌诸营建土木工程。设将作大匠为长官,有丞四员,又置功曹、主簿、录事等属吏。若有营作,设将、副将、长史、司马等官,辖诸军主、军副,幢主、幢副等。隋初沿置,丞、主簿、录事各置二员,领左、右
官名。五代后晋时司天监的长官。宋代间亦设置。参见“司天监”。
参见“理事同知”。
官名。东汉末曹操丞相府置,法曹属吏。卢毓曾任此职。见《三国志·卢毓传》。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吏,掌议论罪法事。《三国志·魏书·卢毓传》:“文帝为五官将,召毓署门下贼曹……太祖曰:‘毓执之是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主管太府文书簿籍,参预机密,地位在长史,司马之下,相当于辅政大臣。西凉、南凉沿袭此制。参见“太府”。
官场用语。朝廷在告命上所题褒扬的文词。宋朝侍从官以上,用四六句文体。朝内各司官员官告亦命词。外任官员,惟京官通判以上有之。封赠官员父母,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用专词,其余用通行之词。
官署名。清朝工部营缮司所属机构。顺治(1644—1661)初置,始设于和平门外,后移于西山。掌监制琉璃瓦件,依照质色式样,按限督令窑户烧造,以备大工所用。先是设汉司官一人管理。康熙元年(1662)设满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吏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吏部天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匡人置,北周沿置。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司匡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