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事令史
官名。南朝宋门下省、梁中书省置。北朝北魏尚书诸司、北齐门下省亦置。北齐员八人。隋文帝时为太子官,门下坊、典书坊各置四人。开皇十四年 (594) 诸省各置主事令史员。炀帝大业三年(607)定令,诸司主事并去令史之名。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满十人者,亦置一人。其余四省三台,亦皆曰令史,九寺五监诸王府,则曰府史。
官名。南北朝时有令史,是官署中的事务人员,其首领称主事令史,隋炀帝改称主事。此时的主事令史还不算九品官中的正式官员。见《通典·职官四·历代都事主事令史》。
官名。南朝宋门下省、梁中书省置。北朝北魏尚书诸司、北齐门下省亦置。北齐员八人。隋文帝时为太子官,门下坊、典书坊各置四人。开皇十四年 (594) 诸省各置主事令史员。炀帝大业三年(607)定令,诸司主事并去令史之名。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满十人者,亦置一人。其余四省三台,亦皆曰令史,九寺五监诸王府,则曰府史。
官名。南北朝时有令史,是官署中的事务人员,其首领称主事令史,隋炀帝改称主事。此时的主事令史还不算九品官中的正式官员。见《通典·职官四·历代都事主事令史》。
官名。又作“理国政听讼大臣”。清入关前职官。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共五人,均为努尔哈赤之亲信大臣和统兵将领,又称“五大臣”。同时还设有扎木固齐十人,亦称理事十大臣,与五大臣佐理国政,厘治政刑
官名。籍田为皇帝亲耕之田。《汉旧仪补遗》:“春始,东耕于籍田……百官皆从,皇帝执耒耜而耕,天子三推,三公五,孤卿十,大夫十二,士、庶人终亩。”西汉大司农所属有籍田令及丞,掌管皇帝亲耕的仪式与籍田的管理
官署名。金朝置。掌捕盗。设于诸府下。
隋文帝开皇六年 (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从六品上。实闲简无事。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虞员外郎,寻各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六品寄禄官,不预
官员。清朝道员之一。设于四川,掌茶、盐生产及销售事。详“盐法道”。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视蓍龟兆卦而预言吉凶。《周礼·春官》:“占人, 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占龟,以八筮占八颂,以八卦占筮之八故,以视吉凶。
官名。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京师、各省设高等与地方审判厅、始置。每厅一人,京师高等厅正四品,省高等厅及京师地方厅从四品,请简。掌督领本厅各员行使审判事宜,并监察下级审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冶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① 周朝始置,又称宗人,礼官之长,卿爵。掌宗室礼法及宗庙社稷祭祀礼仪。《国语·周语上》: “宗伯九之,王则大徇。”韦昭注: “宗伯,卿官,掌相王之大礼。若王不与祭则摄位。”《大戴礼记·盛德》:
官署名。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并满档房、汉档房、俸档房、督催所设。相当秘书处,为本部公务总汇之区。置领办二人,帮办二人,稽核文移二人,总看奏折四人等。清末理藩部内部机构。以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