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理藩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以满人充,简任。佐尚书管理部务。宣统三年(1911),左侍郎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官名。北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置,正三品,属侍从贴职。西夏献宗时亦置。官名,宋徽宗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置,徽猷阁是个藏书阁,内藏哲宗御集。其官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均为贴职,无职守、无所掌,
官名。清初特设巡察地方之官。康熙十九年(1680),以刑部尚书魏象枢任之,以巡察畿辅,按治豪猾。雍正六年(1728),命国子监侍读励宗万任之,巡察山西。皆为临时差遣,不专设,事毕则解。官名。太平天国后
官名。北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置,员四人,掌为皇帝讲说经史。其后,凡官卑资浅者入侍讲筵,例除此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七品。南宋因之。官名。宋仁宗景祐元年正月始设此官。给皇帝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诸王府及侯、丞相、检点、指挥的属官。属于天王府及诸王府的,分别以王号为称,如典天厨、典东厨、典北厨、典翼厨、典燕厨、典豫厨,侯以下直称为侯典厨、相典厨、检典厨、指典厨。
官名。明朝建文(1399—1402)中于郡王府置,二人,以辅弼郡王。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郡王待之以宾师礼。永乐(1403—1424)初罢。
官署合称。北宋置榷货务以通榷易,南宋初又置都茶场。设提辖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监场官二人以选人充任,通管两司之事。掌盐、茶、香、矾、钞引之政令,以通商贾、佐国用。由尚书省都司提领。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金代自正七品以上官员,由吏部呈尚书省以听制授称为省选,其办法为依资考升迁。元制,自正七品以上至正四品由中书省铨选, 三品以上由中书取旨, 由皇帝任命,亦称省选。
官吏泛称。在朝廷执政者称大臣,在君王左右侍御者称小臣。秦以后也沿用作为官吏、百姓对皇帝的自称或作为第一人称的谦称。1、君主属下的官叫“臣”。2、臣对君的自称;百姓对皇帝的自称。3、大臣。4、官吏的泛称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香山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香山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