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厅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1)设于大理院,主官为书记官长,下辖总务处及民刑事处。(2)设于高等审判厅,其主官与所辖机构与大理院书记厅同。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1)设于大理院,主官为书记官长,下辖总务处及民刑事处。(2)设于高等审判厅,其主官与所辖机构与大理院书记厅同。
官名。西汉置。宣帝时,郑吉以侍郎田渠黎,积谷,发诸国兵攻破车师,迁卫司马,使护鄯善以西南道。官名,汉置。《汉书·郑吉传》:“(郑吉)数出使西域,由是为郎……至宣帝时,吉以侍郎田渠黎,积谷,因发诸国兵攻
官名。即“大祝”。①一说为殷朝六大之一。《礼记·曲礼下》:“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郑玄注: “此盖殷时制也。”②西周始置,历代沿置。西周时为众祝官之长,掌祭祀祝祷
官名。唐置,属太子内坊,主仪式。员额四人,正九品下。
官名。东汉末置,县府僚属。袁津曾任此职。官名,三国魏置,为县佐吏,无固定职事,掌参与谋议,位颇尊。《三国志·魏书·袁涣传》:“外温柔而内能断。”注:“《魏书》曰:谷熟长吕岐善朱渊、爰津,遣使行学还,召
参见“十明将军”。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置厅丞一人,下分刑、民两科。每科分二庭,各置推事六人。审判采合议制。宣统元年
官名。南北朝时期城的主将。主管防卫等军政事务,北周时多以刺史、郡守等兼领。守城长官的泛称。因其为一城之主,故称。始于汉朝,用以称呼守城将官。其后,南北朝的镇将、或刺史也称城主。唐朝沿其称。唐以后其称逐
官署名。清朝国子监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掌理满文奏折及往来文书。无专官,由堂官选派满洲、蒙古助教及笔贴式数员管理。
官名。西魏、北周时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与右侍上士共同负责皇帝寝宫安全,皇帝临朝及出行时亦随侍左右。皆披银甲,执凤环长刀。刀用银饰。北周多作为起家官。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一说为南部曹次官,与大夫不并置)。协助尚书、大夫管理南方州郡事务,并负责上奏。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