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材场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置,掌供营缮所需物料,设监官四人,以诸司使、副使、閤门祗候及内侍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将作监。
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筹划调度、整修木材以供营造之用。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置,掌供营缮所需物料,设监官四人,以诸司使、副使、閤门祗候及内侍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将作监。
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筹划调度、整修木材以供营造之用。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
官名。北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置,正三品,属侍从贴职。西夏献宗时亦置。官名,宋徽宗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置,徽猷阁是个藏书阁,内藏哲宗御集。其官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均为贴职,无职守、无所掌,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将,掌理军需事务。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长官。简称安徽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组练人匠提举司改立,掌织造撒答刺欺人匠。隶工部。秩正五品。置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宋置,见“左右军巡使”。
官署名。五代置,掌抄录朝廷制敕以备修史。宋初不掌撰集之事。太宗淳化五年(994),始命官领记注之事,称修起居注或同修起居注,以三馆秘阁校理以上充任,起居郎、起居舍人并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
清朝从举人中选官的一种制度。清制,举人经会试三科未录取,即由礼部分省造册,咨送吏部,钦派王大臣面试拣选,称“大挑”。始于乾隆十七年(1752),每六年举行一次,十取其五。选取者分二等,一等以知县用,称
官署名,即五官中郎将的官府。《后汉书·百官志》:“五官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主五官郎。”注:“蔡质《汉仪》曰:中郎解,其府对太学。”解:通廨。
官署名。宋徽宗宣和(1119—1125)中置,掌管公田。先后由杨戬、李彦主管,民间良田多被指为天荒而拘没入官,强迫原业主承佃,输纳公田钱。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外史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外史司长官,掌纪录君王言行,以为国志(即起居注),兼掌书籍。下设外史上士以佐其职,领著作上士、校书下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