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军断事司
官署名。初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1384)于五军都督府各置左、右断事二人,提控案牍一人,并从九品。二十三年升断事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又分设五断事司,各置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分理五军府刑名。建文 (1399—1402) 中罢。
官署名。初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1384)于五军都督府各置左、右断事二人,提控案牍一人,并从九品。二十三年升断事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又分设五断事司,各置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分理五军府刑名。建文 (1399—1402) 中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下,掌仁宗潜邸工匠。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即“粮料院”。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大通三年(529)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杂号将军名,南朝梁武帝大通三年(公元529年)始置,拟七品,秩比六百石。陈沿置。
明清批答奏章之制。明制,凡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缮写所拟批答,交进后由皇帝朱笔批出,亦称调旨或条旨。清初沿用此法,但废止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批红之例。雍正(1723—1735)中扩大奏折使用范围,並设军
官名。新莽末更始政权置。东汉亦置,汉碑有记载,为封国所置三老,职掌同三老。《后汉书·刘玄传》: “悉拜置诸将,以族父良为国三老。”参见“三老”。官名。汉代在郡国县乡置三老,在郡为郡三老,在王国为国三老
官名,西汉置,属郎中令,掌护卫宫殿门户,分左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参看“郎中车将”条。
官名。唐太宗贞观二年 (628) 始置于边州,掌管军务。后多由节度使兼领,有副使、判官。宋真宗咸平五年 (1002) 再置,渐成为陕西、河东、广南诸路长官,掌各地兵民之政,总制诸将,统帅军旅。西夏置有
官阶名。金朝置,为武散官从四品上,位在昭勇大将军下、定远大将军上。散官只有官阶,没有具体职事。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四品上。元沿置,升秩为从三品。
辽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官员,在南院太师下。天祚帝天庆八年(1118)省。
官署名。又称杭州路金玉总管府。元朝置,秩从三品,为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分衙,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设于杭州。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