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六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名。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上称振威校尉。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宋沿唐制,品级与唐同。见《宋史·职官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猛贲长官,置一人。
官署名。简称柔远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外札萨克各部、旗王、公等及各地喇嘛之俸禄、朝贡、随围、赏赐、燕飨等项事务。顺治十八年 (1661) 置。康熙三十八年 (1699) 分为前、后二司; 乾
即“巴图鲁”。
官署名,东汉置,即审判科,掌审理案犯。亭:评审、处理。《后汉书·孝灵帝纪》:“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公元264年)始置于丞相府,有掾属各一人,主水利,秩第七品,蜀吴无考。魏大将军府亦置水曹掾一人,蜀吴无考。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水曹属一人。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水曹
见“巡抚大使”。
战国至秦汉。以粮食作为官吏俸禄的制度。战国时官僚制度形成,不再用封邑作为官禄,而采用谷石禄制,以便于官僚的任用和罢免。其时各国奉禄的计量单位不一,卫国以“盆”计,有千盆、五百盆等级(见《墨子·贵义篇》
官名。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 (909)置,掌京都巡警之事。北宋于开封府、河南府、应天府置,与右军巡使分掌本府争斗及推鞫之事,正八品。官名。宋置,开封府属有此官。掌京城争斗。见《宋史·职官六·开封府》。
爵位名。太平天国前期诸王之一。豫王胡以晄初为丞相,后升护国侯,改封护天侯,又升豫王,称千岁,官阶为四等,辅佐天王处理军政诸务。系衔为露师豫王,对外行文则冠以“真天命太平天国”七字。其办事机关称豫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