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京城善后协巡总局

京城善后协巡总局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设。掌京城警备、司法、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辖文案、营务、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巡捕处六十二。置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以及提调、总办、会办、巡捕等官。二十八年撤销。


庚子事变后为维护京师地区社会治安而临时设立的警备、司法、公安机关。中日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和掠夺,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暴发了反帝的义和团运动。俄、英、美、法、德、日、意、奥等帝国主义借口“保护在华利益”,组成八国联军,于同年六月发动侵华战争,占领了北京,慈禧太后携光绪帝逃到西安。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期间,管辖五城地面之权,属于各国占领当局,治安事务,五城兵马司不便与闻,于是清政府指令各占领区内绅董出面,征得洋官同意,组织绅办临时治安机构,俟地方复旧,即仍交由五城兵马司办理。遂于同年七月,分段设立公所,雇觅巡捕,办理“协缉盗贼”各事。公所名称各有不同,日占区一般称安民公所,德占区称普安公所,英占区称保卫公所。清政府与联军议和后,次年五月,各国军队将要撤退,京城地面即将交还时,清政府为处理善后,仿照“安民公所”的样式,成立京城善后协巡总局。其主要职掌为维持京城地区的社会治安,分段巡查、缉盗,审理案犯,办理交涉事件等。设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其下有提调、总办、会办、巡捕官等。总局内部组织分为三处:文案处,掌拟稿文移等事;营务处,掌巡防、捕盗等事;发审处,掌审理人犯、案件等事。总局之下设六个分局:在内城,按八旗方位,设镶黄、正白、镶白、正蓝旗四善后协巡局;皇城内设左右翼二善后协巡局。各分局均分段落设巡捕处,其中镶黄、正白二旗善后协巡局各设十五个段落巡捕处,镶白旗善后协巡局设十个段落巡捕处,正蓝旗善后协巡局设六个段落巡捕处,皇城内左右翼善后协巡局各设八个段落巡捕处。协巡总局于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八月撤销,所有案卷、官物移交神机营。

猜你喜欢

  • 太子舍人

    官名。秦朝始置。两汉因之,秩二百石,无员额,轮流宿卫,如三署郎中。西汉隶太子太傅、少傅,东汉隶太子少傅。太子阙位则隶少府。三国沿置。魏七品。晋朝置十六人,七品,职比散骑、中书侍郎,掌文章书记,初隶太子

  • 林庙守卫司百户

    官名。清朝衍圣公所属之职官,负责孔庙之守卫事。正七品。由衍圣公保举题授。清朝在孔子墓地设林庙守卫司百户,负责守卫孔子林庙墓地,品秩相当卫守备。见《清史稿·职官二·衍圣公》。

  • 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

    见“三旗庄头处”。

  • 䌁史

    官名。西周设置,《散盘》铭文有䌁史(《三代》一七·二○·二——三二·一),似为诸侯之史。郭沫若《释》一文说:文献上的“书契、质剂、要会,均券书之异名。厥左执,即厥左执券。”䌁

  • 舍人省

    官署名。南朝齐置,属中书省。以中书通事舍人四人为长官,实际已脱离中书令的控制,直接受命于皇帝。负责草拟诏书,受理文书章奏,监督指导尚书省及中央、地方各机构执行政务。成为政权的中枢。梁、陈沿置,改中书通

  • 流内官

    官制用语。唐朝称吏部尚书铨、中铨、东铨所管官人为流内官,以其已入九品之流故称。

  • 魏尹

    十六国后赵、前燕京都行政长官。石虎自襄国迁都于邺,为魏郡治所,故改魏郡太守置。前燕破冉闵后,亦都邺。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535)迁都于邺,亦置。职掌略同“京兆尹”。官名。北魏太和中迁都洛阳,置河南尹,

  • 泉府官

    泛指泉府官员,参看“泉府”、“泉布”条。

  • 仪从库大使

    官名。元置,从七品,为仪从库长官,掌收仪卫器仗。佐官有副使一员,从八品。见《元史·百官一·礼部·仪从库》。

  • 司巫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司巫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