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仓场

仓场

① 收纳谷米之场所。宋初,诸仓场隶三司,掌受纳租税、出给禄廪。设提点仓场官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属仓部。明朝户部辖京仓五十六,通仓十六。清朝户部亦辖有京、通十三仓。凡仓,均设专员管理。②官署名。即管理仓场之机构。宋朝神宗元丰改制,于仓部设仓场案,掌粮草收支等事务。明朝宣德五年(1430)始设“总督仓场”一人,后增户部主事一员陪库。掌督理京师及通州等地仓场粮储。清朝顺治元年(1644)仿明制设汉“总督仓场侍郎”一人。康熙十八年(1679),定满、汉各一人。掌理漕粮之积储及北运河运粮事务。又称“仓场衙门”。下设笔帖式、经承、门吏等员佐理。所辖有坐粮厅、大通桥及京、通十三仓监督等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度支部。

猜你喜欢

  • 左小宫伯下大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小宫伯下大夫”。

  • 身者库

    即“辛者库”。

  • 侍左郎中

    官名。宋朝吏部侍郎左选置,参掌侍郎左选之事。

  • 刑部郎官

    刑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 安沙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拟武臣将军等号。天监十年,占据仇池的扬孟孙卒,武帝诏赠其此职、北雍州刺史。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武臣将军等号。

  • 科道

    官名。明清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之合称。明清两朝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明朝通称两衙门。

  • 告老

    因年老请求退职。《左传·襄公七年》: “晋韩献子告老。”官员因年老求休致。始见于春秋时,《左传·襄公七年》有“晋献子告老”的记载。参见“致仕”。

  • 国用参计所

    见“国用司”。官署名。即“国用司”,见该条。

  • 集贤殿书院学士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五品以上为学士,宪宗元和四年(809)学士,直学士皆用五品。

  • 僧纲司都纲

    官名。明朝僧纲司主官,掌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一人,从九品。洪武十五年 (1382) 始置,设官不给俸禄。清朝各府沿置,详“都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