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部员外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仓部次官,位郎中下。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仓部次官,位郎中下。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三国志·宗室传》: “建安九年(204),(孙渝)领丹阳太守,为众所附,至万余人,加绥远将军。”三国吴沿置。两晋、南朝宋省置无常,八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
满语文臣之通称,即“巴克什”。清太宗天聪五年(1631)七月规定,除特赐称此号者,余皆改称笔帖式。参见“巴克什”。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五月丁亥,改礼部为司宗时,由原礼部上士改名,为春官府司宗司次官,佐司宗中大夫掌礼仪的制订及执行,下设司宗中士、司宗旅下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乘局,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 (670)复名尚乘局。参见“尚乘局”。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尚乘局为奉驾局,尚乘局奉御为奉驾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
见“提举学事司”。
官署名。宋朝置,掌臣僚及外国进奉礼物之事。初以横行使、副使管勾,神宗元丰五年(1082)改官制,设引进使、副使各二人。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武臣官名,改置知引进事为长官。辽朝属客省,以引进使为长官
官名。 战国楚置。 《鄂君启节铭》:“大工尹脽以王命命集尹邵、 尹逆, 命阢, 为鄂君启之府铸金节。”
选举制度。科举取录进士名目。始见于宋。初指文、武科殿试第二、三名,后专指第二名。明、清赐进士及第,文科授官翰林院编修。清朝武科授二等侍卫。宋初对科举考试中文武科殿试的第二三名均称榜眼,南宋以至明清始专
见“参军”。官名,也简称“参军”,详“参军”条。
官名。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属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催总”设,用八品衔。掌理铁作之造铁器及管理匠役之事,并兼掌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