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仗军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祭祀时称为仪仗军。参见“宿卫军”。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祭祀时称为仪仗军。参见“宿卫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属官,佐大司空卿、小司空上大夫掌府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官署名。元置,属宣徽院,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官署名。唐置。《新唐书·百官四上·左右领军卫》:“左右领军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辅及京城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详稳司长官,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详稳司”条。官名。辽置,见“南院详稳司”。
初为春秋战国时期对宰辅大臣的尊称。《荀子·尧问》: “缯丘之封人,见楚相孙叔敖曰”,“今相国有此三者,而不得罪楚之士民,何也? ”时孙叔敖任楚令尹。后渐成为官称,多作相邦(一说本名相邦,至西汉因避高帝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天祚帝天庆七年(1117),命秦王耶律淳募辽东饥民,置怨军八营,募自宜州者称前宜营、后宜营,募自锦州者称前锦营、后锦营,募自乾州者为乾营、显州为显营,又有乾显大营、岩州营,共二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兵器,其性质相当于兵工厂。
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
官名。东汉末、三国魏置。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的属官。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属吏,掌屯田事务。典农功曹也称“典农纲纪”,见《三国志·魏书·邓艾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