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仵作

仵作

职役名。仵作之名,唐末五代时已出现, 亦作仵作行人。宋人郑克《折狱龟鉴》卷二《释冤下》“府从事发��”条引《玉堂闲话》已提到仵作行人,系指代人验尸送葬为业之人。在宋代,仵作常受雇于官府,参与检验工作。其任务是处理尸体,在检验官的指挥下喝报伤痕等,但不属于公人之列。清代列为职役,置于各州、县, 专为刑案检验死伤。《清会典·刑部》说: “凡斗殴伤重不能动履之人,不得扛抬赴验,该管官即带仵作验看。”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定州、县额设仵作名额及赏给之例。至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以外省并未按额设置,以致命案迟延拖累,相验未能明确。旋议定州、县官仍然忽视仵作设置者降二级调用,府、道以上官则按不同情况罚俸。北洋政府时改称检验吏,国民党政府时则称检验员,设于法院。

猜你喜欢

  • 外府寺正卿

    官名。见“外府寺”。

  • 东海都尉

    官名。西晋置。《晋书·郗鉴传》: “时宁远将军陈留王邃领东海校尉,镇石头。”

  • 才堪经邦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于吏治类科目。神龙三年(公元707年)诏举,张九龄等二人及第。

  • 有秩吏

    年俸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国称俸禄百石以上为“有秩”,百石以下称“斗食”。《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都官,有秩吏及离官啬夫,养各一人”。

  • 校理

    官名。唐朝始置,为弘文馆、集贤殿书院之属官,亦称“校理官”。掌校刊典籍之错谬。玄宗开元七年(719)始设于弘文馆,八年,丽正修书院(集贤殿书院前身)亦置,无常员,多以他官兼。德宗贞元八年(792)罢集

  • 国民政府法制局

    国民政府的直属机关。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设置,依照国民政府公布的《法制局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草拟并修订法律条例案;二、保存法律、条例的正本;三、整理及刊行现行法规。设局长一人,管理

  • 倢伃

    女官名,也是皇帝的妃子。《汉书·外戚传上》:“至武帝制倢伃、娙娥、傛华、充依,各有爵位……倢伃视上卿,比列侯。”《汉书·外戚传·孝宣许皇后》:“曾孙立为帝,平君为倢伃……大臣知指,白立许倢伃为皇后。”

  • 直史馆

    官名。宋朝初年置,为馆职之一,任职一至二年,然后委以重任,并可超迁官阶。后亦作为特恩加授外任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见“史馆修撰”。

  • 官名。西周置。掌管山林。《免簋铭》: “命免作司土,司奠还林,众吴(虞)、众牧。”《免簋铭》:“今汝匹周师司林。”官名。西周设置,为虞的属官。《同��》说:“王命同左右吴大

  • 三公郎

    官名。尚书省三公曹长官通称。三国魏始置,亦称郎中,资深者可转侍郎。秩四百石,六品。两晋南北朝沿置。晋六品。南朝属吏部尚书。宋六品;梁侍郎六班,郎中五班; 陈侍郎,郎中并秩六百石,四品。北魏属殿中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