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僧纲司

僧纲司

官署名。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府,掌钤束一府之僧人。设都纲、副都纲为正、副长官。清沿明制未改。


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唐代和明在各府置此机构。清沿其制。见《明会典·僧录司》、《明史·职官三》、《清史稿·职官三》。

猜你喜欢

  • 集尹

    官名。战国楚置。见《鄂君启节铭》。

  • 司封郎中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主五郎中置,员一人,从五品上。为吏部司封司长官,掌封爵、命妇、朝会及赐予等事。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改主爵郎中,玄宗开元元年(713)再改司封郎中。北宋前期不领司封

  • 官邪

    春秋时期指官吏贪赃枉法。《左传·桓公二年》: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

  • 土方

    官名,周代有土方氏,掌土圭之法。详见“土方氏”条。见《周礼·夏官·土方氏》。

  • 建康市长丞

    官名。东晋与南朝置建康市长及丞,属丹阳尹,掌建康城中商业贸易之事。

  • 山东路都元帅府统军司

    即“山东统军司”。

  • 收采薪柴使臣

    官名。宋置,掌收采薪柴以为河防的材料。《宋史·河渠志》载:“旧制,岁虞河决,有司常以孟秋预调塞治之物。梢芟薪柴、楗橛竹石、茭索竹索,凡千余万,谓之春料。诏下濒河诸州所产之地,仍遣使会河渠官吏乘农隙率丁

  • 主管佑神观

    宫观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置,以转运副使资序人充任,仍奉朝请。

  • 使持节

    汉朝官吏奉使外出时,或由皇帝授予节杖,以提高其威权。魏、晋以后,凡重要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加使持节,可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皇帝派遣大臣出巡或祭吊等事务时,亦使持节,以表示权力和尊崇。隋、唐亦作为皇帝

  • 降用

    清代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受降级处分之官员,就现任之级递降,照所降之级食俸,仍留现任,称为降用。其处分有三等,以级为差,有降一至三级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