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分职吏名。唐置,其职掌相当于州“司士参军事”,参见该条,
官名。金置,属都水监。掌收支本场物料。分治监物料场官同此。
官名。西魏、北周秩官府司薙中士佐官,正一命。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兵器、铁器。
官名。北魏置。《北齐书·步大汗萨传》:“父居,龙骧将军、领民别将。”参见“别将”。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
官制术语。唐制,凡三品以上官员,由皇帝当面册封,称册授。唐制,除授三品以上官称册授。见《资治通鉴·唐纪》“景云元年”条。
作为副职的官员称佐贰。《新唐书·食货志四》:“主以郎官,其佐贰皆御史。”清朝称州同、州判、县丞等为佐贰之官。
见“八作司”。官署名。见“八作司”。
文书名。下行文。始用于宋朝,时称札子,为机密文书。凡中书、枢密院处置公事,均用以指挥所部。中书札子,宰相押字在上,次相及参政以次向下;枢密院札子则枢密院长官押字在下,副长官以次向上。元、明两朝改称札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