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
官制用语,即罢免官员职务。《汉书·文帝纪》:“遂免丞相勃,遣就国。”北魏免官者三年后降一阶叙用; 才优擢受者,不拘此限。后世沿用,制度或有不同。
免去官职。(1)任满免职。官员任满,免去原职,另任他职,此种免职,不含惩罚意味。(2)惩戒型免职。凡官员在职无政绩,或能力太差不能继续担任原职者, 则免去其职。此种免职,含有惩戒之意。唐制,免官者须三年后始得录用, 再用时降原有官品二级。(3)连坐型免职。凡官员因察举不实,或因亲友犯法而被免官者,属于连坐型免职,史书中多称之为“坐免”。
官制用语,即罢免官员职务。《汉书·文帝纪》:“遂免丞相勃,遣就国。”北魏免官者三年后降一阶叙用; 才优擢受者,不拘此限。后世沿用,制度或有不同。
免去官职。(1)任满免职。官员任满,免去原职,另任他职,此种免职,不含惩罚意味。(2)惩戒型免职。凡官员在职无政绩,或能力太差不能继续担任原职者, 则免去其职。此种免职,含有惩戒之意。唐制,免官者须三年后始得录用, 再用时降原有官品二级。(3)连坐型免职。凡官员因察举不实,或因亲友犯法而被免官者,属于连坐型免职,史书中多称之为“坐免”。
官名,为右校属下的小官吏。《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盆子与茂留军中,属右校卒史刘侠卿,主刍牧牛,号曰牛吏。”
参见“太仆丞”。官名。为太仆寺卿的佐官,其地位仅次于丞,掌衙署内部事务。见“太仆寺”。
官名。金朝置,系文职正五品中之封阶,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二阶。元朝袭之,升为正四品,宣授。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升授,属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清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七阶。另,清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
掌管驾车的小官吏。《汉书·丙吉传》:“(丙)吉驭吏耆酒,数逋荡。”
官名。明初户部北平部、刑部北平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北平部”。
武官名。金置,属殿前都点检司,掌宫禁及行从宿卫警严,总领护卫。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原来直属于行政院,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冬改隶财政部,并与原隶财政部,与英美合组的平准基金委员会合并组织而成,其职掌在于管理核发政府所有的外汇。
官名。见“司卫寺”。
伎术官名。见“奉上太医”。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设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