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外兵曹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魏置五兵尚书,外兵曹掌畿外之兵,东晋以后公府亦置此曹。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外兵曹,设外兵参军,南朝宋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亦置外兵参军;北周大丞相府与都督中外诸军事府亦置外兵曹,有外兵参军掌理曹事。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魏置五兵尚书,外兵曹掌畿外之兵,东晋以后公府亦置此曹。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外兵曹,设外兵参军,南朝宋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亦置外兵参军;北周大丞相府与都督中外诸军事府亦置外兵曹,有外兵参军掌理曹事。
官署名。宋代官府,设四司六局,掌管备办筵席,专管供应果品的称果子局。见宋朝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四司六局》、吴自牧《梦梁录四司六局筵会假赁》。
见“南京转运使司”。
宋朝西外宗正司所属机构。参见“西外宗正司”。
官署名。明朝始置。分设于光禄寺、太常寺、国子监下。置典簿。光禄寺二人,从七品; 太常寺二人,正七品; 国子监一人,从八品。清朝沿置,并设于翰林院。设典官各满、汉一人,从八品。参见“典簿”。官署名。其长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负责审判事务。
官名。清末度支部币制局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一人,正三品,由本部左、右丞兼充。掌提挈全局事务。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1860)始设。位低于“统管”,高于“朝将”。职务未详。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自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以后的《天王诏旨》、《幼主诏旨》中常列举“天
官职的名称。《史记·匈奴列传》:“然至冒顿而匈奴最强大,尽服从北夷,而南与中国为敌,其世传国官号乃可得而记云。”《魏书·官氏志》:“初,,帝欲法古纯质,每于制定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
官制用语。即下诏除授官职,适用于较高级官员的任命。《隋书·百官上》: “(南朝陈定官品并遵梁制) 为十八班,而官有清浊,自十二班以上并诏授,表启不称姓。自十一班至九班,礼数复为一等。”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从三品,副参领充,简放。掌考查全镇战具军火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