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公职候选人员考试

公职候选人员考试

亦称候选人员考试,是指国民党政府规定的乡镇民代表会和县参议会参议员的候选人,均须经过考试或检核。《县参议员选举条例》规定:“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经县参议员候选人试验或检核及格,得被选举为县参议员”;《乡镇民代表选举条例》也规定:“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经乡镇民代表候选人试验或检核及格者,得被选为乡镇民代表会代表”。考试院根据上述两种规定,遂分别制定《县参议员考试条例》及《乡镇民代表考试条例》,以上四个例例,均于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间由国民政府公布。实际上,此种考试是以检核代替的。所谓检核,是审查候选人的资格以代替考试。关于县参议会议员与乡镇民代表会代表候选人资格的检核有下述规定: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得应县参议员候选人的检核:一、曾任乡镇民代表;二、有委任职任用资者; 三、有普通考试应考资格并有社会服务经历三年以上者;四、经自治训练及格并有社会服务三年以上者;五、曾办理地方自治或地方公益事务三年以上著有成绩者;六、曾任职业团体或其他人民团体职务三年以上著有成绩者;七、曾从事自由职业三年以上者。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得应乡镇民代表候选人的检核:一、曾任保民大会代表者;二、曾任小学教职员三年以上者;三、有普通考试应考资格并有社会服务经历一年以上者;四、经自治训练一年以上者;六、曾从事自由职业一年以上者。

猜你喜欢

  • 外务副大臣

    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时设置,为外务部的副长官。

  • 安抚使司

    官署名。辽朝南面边防官有易州飞狐招安使司,圣宗统和二十三年(1005)改安抚使司。清朝于云南、四川、湖广等地设为土官衙署,属武职从五品衙门,以少数民族首领任安抚使,管理辖区政务及土兵之事,受地方督抚节

  • 南书房

    在清宫乾清门内南庑西头,本为圣祖玄烨读书处。康熙十六年(1677),始选词臣入值,称“南书房行走”,亦称“南书房翰林”,除委以文学侍从之事外,还令其参预机务,撰拟皇帝特颁诏旨,一度成为发布政令之所在。

  • 南院宣徽

    官署名,又称宣徽南院,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置,掌南院御前袛应(供奉)之事。辽国的宣徽,视汉官之工部。其官有:南院宣徽使、南院宣徽副使、知南院宣徽事、同知南院宣徽事。见《辽史·百官志一》。

  • 出常调

    官制用语。宋朝在常调次序以外注授差遣窠阙,称出常调。如知州军有劳绩,得高级官员举荐,可特升转运使、转运副使、转运判官或提点刑狱、开封府判官。宋制吏部在常调以外注授差遣,称为出常调。多为有劳绩,经其他官

  • 山虞

    官名。掌管山林政令。《周礼·地官》: “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官名。周设此官,

  • 建忠将军

    官名。东汉末置,十六国后秦、后凉、西秦、北凉及北魏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未载,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定为四品。杂号将军名,东汉末置,献帝建安四年鲜于辅曾任此将军,掌征伐或驻守。其后,三国

  • 太子食官署

    官署名。见“食官署”。

  • 辅国王

    王的名号之一,地位低于国王、副王,西汉时西域大宛国有此王号。《汉书·西域传·大宛国》:“副王、辅国王各一人。”

  • 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

    内务部直辖机构。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一日公布《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其职掌为办理关于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程序的监督与审查,以及会议的筹备事项。筹备处置评议、秘书两厅。评议厅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