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乡役名。掌督催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太宗淳化五年 (994) ,令以乡村第二等户轮充。神宗熙宁三年 (1070) 改为雇役。后为催税甲头或保长所取代。南宋时,福建路仍置,轮差或招募。
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与“太医校尉”有别。参见“殿中太医”。
官名。晋始置,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其职掌见“王国学官长”。
①官署名。东汉灵帝(168—189)置,积蓄私藏,收天下之珍,以宦官掌之。三国魏沿置,以中署监为长官。南朝宋后废帝(473—477)初,省御府而置,隶少府所统右尚方令,掌作御刀、绶剑及诸玩好器物。南朝
官名。“大舟”即“太舟”。详见“太舟”条。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崇德宫契丹军民之政。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北魏“中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外都坐大官”的合称。详见各条。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从四品,简任。掌领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官。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驯养走兽。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署名。宋太祖开宝六年 (973)改诸州马步院置,掌本州刑狱勘鞫之事,设司寇参军领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改为司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