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官
太平天国官类名。为杂职官的一种,典即典守主管之意,典官种类繁多,依服务的对象分,可别为三类:一类是专为天王、诸王、侯、丞相、检点、指挥服务的,其中在天王府供职的称为朝内典官;一类是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称为天朝典官,其机关称为衙;一类是军中典官,办理各军事务。依工作的性质分,亦可别为三类,一类是专管物品的采办、保管、收发工作的;一类专管物品的生产及其收发工作的;一类是办理文书、医药和其他政务的。
太平天国官类名。为杂职官的一种,典即典守主管之意,典官种类繁多,依服务的对象分,可别为三类:一类是专为天王、诸王、侯、丞相、检点、指挥服务的,其中在天王府供职的称为朝内典官;一类是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称为天朝典官,其机关称为衙;一类是军中典官,办理各军事务。依工作的性质分,亦可别为三类,一类是专管物品的采办、保管、收发工作的;一类专管物品的生产及其收发工作的;一类是办理文书、医药和其他政务的。
爵名合称,即关内侯和关外侯的合称。汉末曹操置,仅赏军功,不食租税。参看“关内侯”、“关外侯”条。
宦官的泛称。《后汉书·皇甫嵩传》:“且今竖宦群居,同恶如市,上命不行,权归近习,昏主之下,难以久居。”
① 明朝巡抚之别称。② 明朝按察使之别称。
官名。即“云南清吏司郎中”。
参见“卿”。九寺大卿的简称,即汉代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等九寺大卿。
参见“抚民同知”。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纳言中大夫掌式上士佐官。田仁恭曾以明经任此职。正二命。
官名。即尚书右丞,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 (908) 因避讳改,后唐庄宗同光元年 (923)复名尚书右丞。
即“督捕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清末中央司法行政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刑部设。掌全国司法行政,办理朝审、秋审事宜,复核大理院死刑案件,监督京外各法司。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均各一人。下设承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