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试委员会
中华民国时掌管考试的机构,负责出题、阅卷等事。考试时则设,考试完毕则撤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三至十五人。
中华民国时掌管考试的机构,负责出题、阅卷等事。考试时则设,考试完毕则撤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三至十五人。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属著帐郎君院,掌御帐被褥制作、保管、使用等事。
参见“保正”。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丧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理大丧时柩车行进时指挥及防护,卿大夫之丧,掌理有关事务及大小敛、饰棺等事,并掌丧事及亡国的社稷祭祝的祝号。北周依《周礼》之制置丧祝中士,正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调人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属官,正二命。下设司调下士以佐其职。北周时于其上置有司调大夫,以总其事。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参见“调人”。
① 官名。商朝置。原指驻守在边疆的武官,后成为侍王左右的史官。西周史官分太史和内史两个系统。内史系统包括内史、作册内史、作命内史、尹氏、内史尹氏等职名。春秋又有南史、左史、外史等职名。战国增置御史、柱
官名。即督理钱法侍郎。明末於户部置,品秩正三品,与侍郎同。天启五年 (1625) 因钱法混乱,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清亦置。参见“督理钱法侍郎”。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遂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即“东京都统军使司”。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足元年(公元701年)诏举,冯万石等及第。
即仪同三司。指未任三公而享受相当于三公的礼仪待遇。《三国志·吕布传》: “(王)允以布为奋威将军、假节,仪比三司,进封温侯,共秉朝政。”即仪同三司,指非三公官而享受三公的仪制待遇。《三国志·魏书·吕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