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试官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掌理典试事务。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掌理典试事务。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王族子弟采邑的家臣在朝廷供职者,负责把朝廷政令向采邑君长传达。《周礼·秋官》:“朝大夫,每国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掌都家之国治,日朝以听国事故,
官名。又作大乐丞。秦朝奉常属官,太乐令副贰。汉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 隶太常,东汉改大予乐丞。三国魏置为九品。南朝皆置,梁为三品勋位,隶太常卿。北齐、隋唐为太常寺太乐署次官,隋朝置二员,正九品下;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侍卫东宫,由太子内直备身正、副都督统领。八品。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官名。晋朝置,为县属官,掌教学。《晋书·职官志》: “户千以上,置校官掾一人”。官名,东汉置,为县佐吏,掌管学校等事。东汉末年,因兵乱学校荒废。建安八年曹操“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
官名,汉置,掌西域屯田事。《后汉书·西域传》:“元帝又置戊、已二校尉,屯田于车师前王庭。”“后阿罗多复从匈奴中还,与卑君争国,颇收其国人。戊校尉阎详虑其诏引北虏,将乱西域,乃开信告示,许复为王,阿罗多
见“行宫使”。
官名。三国魏置。高贵乡公甘露二年(257),因玄菟郡高显县民王简负担被反叛吏民所杀的县长郑熙之丧至州,特下诏拜简为之。见《三国志·三少帝纪》。官名,三国魏置,领郡兵,主治安、除奸猾,防盗贼。《三国志·
官名。宋、辽、元各朝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简称“知府”。详“知府”。官名。宋置,为府的最高长官。《宋史·职官七·府州军监》:“诸府置知府事一人。”也简称知府,虽非正式官名,也为一府的长官。到明朝,知府
唐配备给公主、郡主与县主的服役人员。据《通典·职官十七》记载,“邑士,公主八十人, 郡主六十人, 县主,四十人;特封县主,三十四人”。开元中准钱发给,成为爵禄的组成部分。
官名。三国吴置。张温以此职使蜀。见《三国志·张温传》。官名,三国吴置,本为领近卫军的武官,有时也奉旨出使他国。《三国志·吴书·张温传》:“时年三十二,以辅义中郎将使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