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录司
官署名。明朝掌管京师官吏薪俸、文移、勘合的机构。洪武十三年(1380)始置。设判录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后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年,罢。
官署名。明朝掌管京师官吏薪俸、文移、勘合的机构。洪武十三年(1380)始置。设判录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后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年,罢。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分为内城中分厅、内城东分厅、内城南分厅、内城西分厅、内城北分厅。各分厅以知事一人为主官,正五品,总理本分厅事务。各分厅内部分设三课六所,以分理众务。总务课,掌警事、机要、
官名。东汉末孙权置,三国吴沿置。时以军兵数少,使胡综征兵于诸县,得六千人,立解烦两部,以徐详领左部,胡综领右部,皆为督,用于侍卫及征战,是直属最高统治者的精锐部队。后解烦兵数量又有增加。官名,东汉末年
(1)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需正。其军阶分别为上校、中校、少校,掌军需事务。(2)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置于各舰,由一等军需官充任。
官署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 由太史监改名,隶秘书省。置司天监为长官,下有少监二员、丞一员、主簿二员、主事一员,掌察天文,稽历数;观测风云气色之变化,率其属员预测天象。每季录祥异送门下、中书省,纪
官名,即长安东市五均司市师。新莽置,原为汉长安东市令。新莽亡后废。参见“五均司市师”。
官名。汉代郡都尉的属官有司马,掌领兵之事。东汉时边郡部都尉屯兵系统的属官有司马、骑司马与假司马。司马主步兵,骑司马主骑兵,假司马是司马之副,而骑司马的地位在假司马之上。
授官的文凭。即“告身”,见该条。
教育行政主管机构,兼领国立诸学校。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设祭酒一员、司业一员、丞三员,另有主簿、录事。领国子学、太学,国子学设博士、助教各一员,学生无常员; 太学设博士、助教各二员,学生五百人
见“大永福寺都总管府”。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畿伯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