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加衔

加衔

亦称“兼衔”。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指在本任官之上另加高于本职之虚衔以显荣其品秩。凡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等为大臣加衔及赠官。又总督兼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衔,总漕、总河、巡抚兼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衔,学正凡进士出身者兼编修衔等均属加衔。


清沿明制以师、傅、保为加衔。太师、太傅、太保秩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秩从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秩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秩正二品,凡大臣宣力中外,劳绩懋著者则奉特旨加衔或为赠典,以示优宠。

猜你喜欢

  • 太府监

    ①官署名。辽朝改太府寺置,属南面官,职掌不详。金朝掌管国家财用钱谷的保管与出纳,负责供应宫廷用度和生活用品。以监、少监为正、副长官,辖左藏库、右藏库、支应所(又作支承所)、太仓、酒坊、典给署、市买司等

  • 托忒学

    学校名。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掌教授托忒文及翻译托忒文书之事。由唐古特学司业、助教兼管。另设兼教官二人,学生八人。官学名。清置,掌教习托忒文及翻译托忒文字文书。由唐古忒学司业、助教兼管,另设兼教官二人

  • 官告院

    官署名。五代后唐吏部置,掌官员告身文书所需绫纸、 ��轴、 朱胶等。 宋初属尚书省, 分设兵、吏、司封、司勋四司告身案,掌文武官、将校告身及封赠告身。置提举一人,以知制诰充

  • 司烜氏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火禁。《周礼·秋官》: “司烜氏,下士六人,徒十有六人”,“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以鉴取明水于月,以共祭祀之明斋明烛,共明水。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中春,以木

  • 群牧都林牙

    官名。辽朝北面官,总典群牧使司官员,总领诸路群牧文书簿册之事。

  • 审录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朝审录囚,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两广、云、贵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四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朝审录囚、

  • 西南面节制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西南路领兵官,长官为节制西南诸军事。非常制。

  • 谷蠡

    匈奴王号名。详“谷蠡王”条。

  • 总理处

    官署名,即军机处,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终日值班,以应对献替。巡幸时也如此。清朝初期,置议政处,令巩阿岱等为议政大臣,参议谋划军政要事。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用兵西北,怕值班大臣泄密,始设军机房,

  • 总管内务府大臣

    官名。亦称“内务府总管大臣”,简称“内务府总管”。清朝内务府之长官。总掌本府之政令,凡本府职官选除、仓储、财务、工程、刑罚及宫廷典礼、宴飨、祭祀、膳食、服御、赏赍、供应诸事,皆核夺处理。顺治十八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