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留守
官名。北宋陪都北京留守司长官,员一人,以知府兼任,掌守卫、弹压之事及钱谷、兵民之政。金朝海陵王贞元元年(1153)于北京留守司设,为长官,秩正三品。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又,唐朝北都留守曾于玄宗天宝(741—756)间改称北京留守,肃宗时复旧称。
官名。北宋陪都北京留守司长官,员一人,以知府兼任,掌守卫、弹压之事及钱谷、兵民之政。金朝海陵王贞元元年(1153)于北京留守司设,为长官,秩正三品。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又,唐朝北都留守曾于玄宗天宝(741—756)间改称北京留守,肃宗时复旧称。
官名。即太子洗马,唐高宗龙朔三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改洗马。参见“太子洗马”。官名。唐置,见“桂坊”。
官名。周朝置。掌祭祀祝祷的官员。《逸周书·尝麦》: “少祝导王,亚祝迎王,降阶即假于大宗、少宗”。
宋朝宫观官名。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置,以宰相兼领。后用为祠禄官。
官名。北魏明元帝泰常七年 (422)进攻南朝宋时置,张蒲自南中郎将、南蛮校尉加此。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改定官制后未见。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名义长官,常阙而不除。
辅佐官员统称。汉朝主要指地方官府属吏。如书佐、假佐之类。郡县属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月俸八斛。南朝齐为公府僚属泛称,指从事中郎、仓曹掾、户曹属等等。隋朝则为州、郡、县低级官员泛称。官名,汉置,为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副主官,员额二人,秩正三品。
官名。①即“太子家令”。②即“公主家令”。③王国、侯国属官。掌国主私务三国魏置,八品。④王太妃、太子妃属官。三国魏王太妃置,九品; 晋汝南王亮太妃置; 南朝梁昭明太子妃置,因居金华宫,称金华家令。皆掌
官署名。设千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隶宣徽院,秩从五品。置官、职掌同于“大都尚饮局”。
参见“太弟中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