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部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北平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北平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官名。汉代太常的属官有太祝令及丞,景帝中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太祝为祠祀,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庙祀,东汉时复称太祝令丞。又有祠祀令一人,属少府。东汉太乐令秩六百石,主管祭祀时赞祝及迎
官名。清末法部宥恤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总理本司事务。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员外郎统称。
专职道员名。清初在江苏设置,管理马政,后废。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1)设于大理院,主官为书记官长,下辖总务处及民刑事处。(2)设于高等审判厅,其主官与所辖机构与大理院书记厅同。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设后宫百官时置,属紫极房。五品。
官名。亦称庶常。明清翰林院庶常馆学员。明初分设于六科,学习办事。永乐二年(1404)始置翰林院庶常馆,选进士之优于文学书法者充之。宣德五年(1430)命学士充任教习。清初沿设,每科殿试后选文品兼优之进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造舰官,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造舰事务。
义为天帝之子,这是对皇帝的尊称。《汉书·鲍宣传》:“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