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所领运官
官名。明代漕粮北运,由沿途各卫所官兵任领运官。清仿明制,于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八省设卫、所,卫置守备,所置千总,分统运军领运漕粮。清初以屯田分给卫军,罢其杂徭,专司领运。旋改卫军为屯丁,不得混入民籍,每五年编审一次,由粮道掌其事。领运员弁分干粮船,各省粮船分帮,每帮以卫所千总一至二人领运,武举一人随帮效力。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奏定于漕运各卫中,择其才干优长者授予千总,责其押运,量功升转;挂欠者治罪追偿。
官名。明代漕粮北运,由沿途各卫所官兵任领运官。清仿明制,于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八省设卫、所,卫置守备,所置千总,分统运军领运漕粮。清初以屯田分给卫军,罢其杂徭,专司领运。旋改卫军为屯丁,不得混入民籍,每五年编审一次,由粮道掌其事。领运员弁分干粮船,各省粮船分帮,每帮以卫所千总一至二人领运,武举一人随帮效力。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奏定于漕运各卫中,择其才干优长者授予千总,责其押运,量功升转;挂欠者治罪追偿。
官名。隋朝置一员,从三品,为右监门府长官,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称右监门府郎将,正四品。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为右监门府将军。
吏名。清末设于初级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之属员。掌发送文件及承命执行判断及没收之物件。书吏名。清朝吏部和地方书吏名,负责发送文书、执行判法及民刑事的通知等。参看《清会典事例·吏部·书吏经制额缺》。
官名。魏晋南北朝时与“访问”同为中正的属官。《南齐书·王谌传》:“明帝好围棋,置围棋州邑,以建安王休仁为围棋州都大中正,谌与太子右率沈勃、尚书水部郎庾珪之、彭城丞王抗四人为小中正,朝请褚思庄、傅楚之为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于上林苑中,主囚禁官署吏卒,由水司空主管。东汉废。
官名。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之一,世袭其官而无员限。
官署名。辽朝食盐官卖机构。太宗时,辽得十六州之地,置榷盐院于香河县,官卖食盐。
官名。北齐设置华林署,属光禄寺。掌禁籞林木等事。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分属户部,掌榷酤、官麹之事,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①官署名。隋朝置,设总监、副监各一员,丞二员,统食货、农圃二监。②官名。隋朝同州总监长官,置一员,视从五品。
清代警卫宫廷的军队。清在入关以前最早设巴牙喇营,以巴牙喇纛额真为统领官,其副职为巴牙喇甲喇额真。天聪八年(公元1634年)分别改称为纛章京及甲喇章京。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 定纛章京的汉文名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