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典军
官名。三国吴置中、左、右典军,掌宿卫禁军。为皇帝身边亲信之臣。张休以侍中、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
官名,三国吴置左中右典军,掌宿卫禁军。《三国志·吴书·张休传》:“及登卒后,为侍中,拜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迁扬武将军。”三典军,即左、中、右典军。
官名。三国吴置中、左、右典军,掌宿卫禁军。为皇帝身边亲信之臣。张休以侍中、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
官名,三国吴置左中右典军,掌宿卫禁军。《三国志·吴书·张休传》:“及登卒后,为侍中,拜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迁扬武将军。”三典军,即左、中、右典军。
官名。贼曹长官省称。汉朝郡县置,因与长官关系亲近,故冠以“门下”,为门下五吏之一。掌盗贼警卫事。东汉末将军府亦有置者。晋朝成为专称,为诸郡属官。官名,汉置,汉朝自公卿到县皆置,为贼曹长官,门下之职,掌
官名。西晋置,掌尚书省车部曹。六品。东晋罢。
见“大兵农司”。
官名。唐有此加官,诏除而非正式加官,无职事。宋也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八》、《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1645)设,正、副监督各一人。正监督为主官,由特派旗籍大臣兼充。副监督又称副使,由内务府大臣选派。关署在崇文门外大街东。掌征纳出入京师商货之税,正额解户部,盈余归内
官署名。明置,掌领十五卫、三守御千户所、五堡。见《明史·地理志一》。
宋朝基层政权乡、里、都等头目及州县衙门办事人员统称。又称吏役、徭役。皆由民户充当,分乡役、县役和州役。北宋前期,职役多差民户轮充,故又称差役。行免役法后,出现雇役和义役。
官名。初属少府。武帝元鼎二年 (前115)始属水衡都尉,有丞。职掌铸钱,为上林三官之一。新莽时民因私铸钱被囚送钟官罚作官奴婢者以十万数。东汉省。官名,汉置,掌铸钱,有丞。参看“钟官”条。
苑园名。金始置,设小都监二人管理。元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亦置,属上林署,掌花卉果木。以管勾二人主管。
官名。金朝置。设于河渠之处。隶属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修整堤堰、栽植榆柳等河防之事,秩从七品。官名。金代设此官。《金史·百官二·都水监》:“都巡河官,从七品,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