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将作监长官,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 改将作大监置,唐高祖武德(618—626)初称大匠。参见“将作大匠”。
官名,三国魏置,掌考察州郡人才品德,分为九等,作为选官的依据。其后,两晋南北朝沿置。隋朝讳“中”字,改称“郡正”,唐废。见《隋书·百官志中》、《通典·职官十四·总论州佐》。官名或吏名。三国魏初司空陈群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以局长为主官,下辖建筑科、购办处、军需学校。北洋政府时期改称“军需司”,参见该条。
见“提调”①。又,明朝镇戍军中设,为下级军官。负责分守一堡。其地位在守备、备御之下。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纂修条例,调查中外法制,撰拟章奏文电,办理律师注册等。置左、右参议各一人,参事二人等。
“殿前都点检”省称。官名。五代时后周世宗设殿前司,以都点检、副都点检为正副长官,与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同为禁军最高统帅,而位在都指挥使以上。宋朝初年废。辽代南面军官中有殿前都点检,掌管亲军。金代有殿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肴藏中士佐官,员一人,正一命。
官名。明初以凤阳为中都,置中都留守司,设右副留守一人,佐正留守统凤阳、长淮等八卫,防护皇陵。后改副留守不分左,右,只设一人,定正三品。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置,为三部使之一,掌天下户口、税赋之籍,以及榷酒、工作、衣储之事。淳化四年(993) 罢,五年复置,真宗咸平六年(1003)复罢。辽朝户部使司长官,南面官,掌东京路赋
东汉安帝乳母王圣的封号。王圣与大将军耿宝、中常侍樊丰、侍中谢恽等相勾结,陷害太子保,后徙雁门。见《后汉书·孝安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