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为灵台属吏,掌候日月星气,参看“灵台”条。官名。汉置,属灵台。见“灵台丞”。
汉初诸王国皆置御史大夫一人,位上卿,俸二千石。掌副丞相,属官有丞,掌图书秘籍及下官奏事,密举非法。景帝中五年省御史大夫等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汉初王国除丞相外,亦有御史
宦官的贬称。《后汉书·宦者列传·序》:“和帝即祚幼弱,而窦宪兄弟专总权威……所与居者,唯阉宦而已。”《后汉书·董卓传》:“大将军何进,司隶校尉袁绍谋诛阉宦,而太后不许。”
官名。北魏置,即“应诏左右”。《北齐书·魏兰根传》: “时应诏王道习见信于(北魏孝)庄帝,兰根乃托附之,求得在外立功。”
官名。亦称管河道。明清道员之一。明弘治(1488—1505)中河南设一人,以按察司副使充任。隆庆六年(1572)添设一员,专理黄河修筑堤岸之事。清顺治(1644—1661)初年于河道总督之下,置各分司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顺治(1644—1661)初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下设经承二人。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幔城、网城物料、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光绪
官名。清朝管理盐务之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始设。后定员额,山西、河东、两淮、淮南、淮北各一人。正五品。掌掣盐政令。官名,清设此官,属两淮盐政,专掌抽查检验盐斤之事。见《清史稿·职官三》。
见“提调”① 。
官府文书名。又作咨报。唐末、五代及宋朝,翰林学士院有事通知三省及枢密院则用之,而不用申状。
官名。唐朝司农寺温泉汤监次官,置二员,从八品上。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