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

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典试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总长遴选,经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简派;典试委员与襄校委员人数均由司法总长临时决定,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二至六人,由司法总长遴选,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派充。事务员若干人,由司法总长委派。甄录试用笔试,所考科目为国文与法学通论。初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及格后进行口试。笔试考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口试考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猜你喜欢

  • 都士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都家狱讼。《周礼·秋官》: “都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郑玄注:都“家之士,主治都家吏民之狱讼以告方士者。② 州都别称。应

  • 变置

    周朝天子更换诸侯国君。《孟子·尽心下》:“诸侯危社稷,则变置。”

  • 典膳郎

    官名。即太子典膳郎。官名。唐置,见“典膳局”。

  • 农田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户部左曹,掌农田及田讼事务,奏报丰稔,验水旱虫蝗,劝课农桑,请佃地土,令佐任满赏罚,缴奏诸州雨雪,检按灾伤逃绝人户等事。

  • 当笔

    唐朝宰相轮番执政事笔,主持政务,肃宗时每人十日,德宗时每日一人。后以轮值主政称当笔。

  • 同提举详定一司敕令所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六年(1170)置,以参知政事兼任,掌编纂敕令。

  • 军事委员会铨叙厅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爆发之前不久设置,属军事委员会。掌陆海空军的人事管理事宜。设厅长一人,中将级,副厅长一人,中将或少将级,厅内分一室三处:厅长办公室掌理全厅人事管理及庶务等事项,第一处掌理将

  • 译史

    吏名。从事笔译,设于州以上官署。辽道宗大康九年(1083),定译史迁叙等级。金制,役满一百二十个月,即可出职。元制,役满九十个月无过错,可出职。蒙古人译史出职,较色目人、汉人高一等。

  • 判本司

    官名。掌管户部的事务。唐代中期以后,往往派户以外的大臣管理户部的事,官衔称判户部,如其本身原来就是户部官员,则称判本司。见《历代职官简释·判户部》。

  • 新造盩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战国策·楚策一》记棼冒勃苏说:“臣非异,楚使新造盩。”鲍彪谓是楚官名。缪文远《七国考补订》说:“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简文有‘新(造)尹’,或即《国策》所云之新造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