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约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约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约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见“县实业局”。
官名。朱元璋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置,从五品,以宦官充任,佐皇门使掌司皇宫各门晨昏启闭,关防出入。后改称门副。
官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始置不详。主宫内储供、监膳事。五代后梁仍置。宋朝属东班诸司使,无职掌,仅为转迁之阶。金朝宣徽院尚食局置,位提点下,从五品,掌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膳食。官名。唐始置,以宦官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屯田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学官名。元置,掌教天文生。员额二人,从九品。
官名。金置,为防御州与刺史州的属官,秩均为从九品,佐长官掌军事。
官名。清朝工部制造库所属门神库之主官,掌库事。顺治元年 (1644) 设一人。
官名。少皞时置,掌二分,属历正。《左传·昭公十七年》:“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之,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注:“玄鸟,燕也。以春分来,秋分去。”疏:“此鸟春分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明清两朝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之合称。凡遇斩、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其后会稿具题,呈请皇帝批准。官署名。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