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政事令门下平章事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辽朝官。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辽朝官。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由玉匠局改置。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十五年,改玉匠局为玉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琢磨玉器的匠人。其官有提举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主管官。雍正元年(1723)设。由大臣内特简。乾隆十四年(1749),始定由礼部满尚书兼领。掌管坛庙祭祀礼仪及遴补本衙门官吏。光绪三十二年(1906),太常寺并入礼部,遂裁。官名。清
清代步军统领所属的绿营兵。详见“步军统领衙门”。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修完庙社、城隍门钥、百官公廨、系官舍屋、种植树木及监督工役等事。其佐官有提举,从七品;左右厢官各二员,正八品,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正八品,掌支纳诸物。见《金史·百官二》。官
官名。唐高宗龙朔三年(663 )始置太子左、右谕德各一人,正四品下,掌谕太子以道德,随事讽赞,分隶左、右春坊。宋朝仁宗、神宗、钦宗为太子时皆置,以他官兼任。金朝置为东宫僚属,正五品,掌赞谕道德、侍从文
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明制有五经博士五人,从八品。清制有满、汉博士各一人,经承一人,掌教经义,订立课程,并考核诸生学业;凡颁发皇帝“御制”文字,均录册存储。
清代户部内部机构,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置,掌审理八旗户口、田房诉讼之事,触犯刑律的,须合同刑部审理。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无固定员额,由户部堂官派委。
官名。北齐有此职,见《隋书·百官志中》。其品秩上州从七品上,中州从七品下,下州正八品上。至唐为“司士参军”,参见该条。
喻皇帝刚即位或新官刚上任。《后汉书·儒林传》:“及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採求阙文,補缀漏逸。”注:“《礼记》曰: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
官名。西晋置,属河南尹。官名,汉置,为郡县属吏,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