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州事
官名。辽朝刺史州官员,在刺史下。
官名。辽朝刺史州官员,在刺史下。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
见“邸抄”。
官制用语。指北魏时因战事胜利、新帝即位或立太子等而晋升全部或一部分官员的品阶。
科举制度。进士科考第分五等,上二等即称“进士及第”。元、明、清诸朝规定,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共三人,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御前侍卫”。
官名,汉置,为郡属吏,位在供曹掾下,掌佐掾主祠庙供奉。参看“供曹掾”条。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人,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按例应选官员,在本班中,依照先后次序选用,称为挨选。
乡官名,汉置,其职不详,疑为掌教育爱护后代子孙。《后汉书·教顺帝纪》:“丙子,加元服。赐王、主、贵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赐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为父后、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级。”
参见“南京兵马都总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