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蔬署典署、署丞
官名。为嘉蔬署正副主官。见“嘉蔬署”。
官名。为嘉蔬署正副主官。见“嘉蔬署”。
官名。东汉末州府属官,常为荣誉散职。位在治中从事下。官名,东汉末年置,为州府属吏,散职,无固定人数,地位尊显,多以年高博学者为之。汉末蜀益州、荆州也置。
官名。汉初少府所属有锺官令及丞,武帝时改属水衡都尉,掌管铸钱。《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注引如淳说:“锺官,主铸钱官也。”
杂任职名。唐置于各府州,掌执刀随从,员额自十十至五人不等。
官署名。明朝于内廷之中设,掌收进章奏题本,发下圣旨御批。设掌房十员,俱以宦官为之。文书房后来成为内廷宦官升转要职的必由之阶,凡升司礼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者,必由文书房出。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附属机关。
官署名。南朝宋置,掌铸钱。《宋书·文帝纪》: “ (文帝元嘉七年 (430) 冬十月) 立钱署,铸四铢钱”。
官名。唐朝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武成王诸庙及太子庙皆置,佐庙令掌开阖、洒扫、释奠之事。前代帝王庙丞正八品下,太子庙丞正九品下。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沿置,与庙令同掌庙宇葺治修饰之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翰林院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翰林院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翰林院。设学士一人,正五品,不常置,孔目一人,未入流,实无所职掌。
官名。北魏置。统带宿卫军士,负责宫廷侍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州市令的佐职。隋始置,唐制置于上、中州,均属品外;下州不置。参见“州市令”。
见“宣帖”。亦称宣帖,为宋代发给军校的委任状,作为依照恩例升补官职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