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四川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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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举南京路榷货事

    官名。金置,掌南京路专卖事。见《金史·百官三·提举南京路榷货事》。官名。金置,秩从六品,掌南京路贸易之事。

  • 通惠河运粮千户所

    官署名。元至元三十一年始置,属京畿都漕运使司。掌漕运之事。有中千户一人,中副千户二人领其事。

  • 临时副总统

    临时大总统的副职。其选举与任期均与总统相同。临时副总统是各位的,在临时大总统在位期间,无实际职务。参见“临时大总统”。

  • 戎部

    官署名。渤海国置,右六司支司之一,置郎中、员外,以主其事。

  • 掌北院头子

    官名。辽朝北面官,北枢密院官员,在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下。掌北枢密院公文。官名。辽置,属北枢密院,掌本院文告之事。

  • 司功书佐

    官名,隋初州置功曹参军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功曹参军事为司功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改州为郡,改司功参军事为司功书佐。参见“司功参军事”。

  • 人

    官名。即渔人,周设此官,掌捕鱼、供鱼、征鱼税及有关政令。《周礼·天官·人》:“人掌以时为梁,春献王鲔,辨鱼物为鲜薧。以共王膳羞。凡祭祀、宾客、丧纪,共其鱼之鲜薧。凡者,掌其政令。凡征入于玉府。

  • 总摄司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世祖时设于路以上(亦有设总统所者),统辖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总摄,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武宗至大四年

  • 省行政公署内务司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掌理下列各项事务:一、选举;二、公共团体;三、赈恤、救济;四、公私慈善、公益财团;五、征兵、征发;

  • 同转运使

    官名。宋朝转运司置,员二人,职掌与转运使尽同。参见“转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