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怯薛
见“怯薛”。
见“怯薛”。
官名。东汉置。《后汉书·邓骘传》:“使征西校尉任尚、从事中郎司马钧与羌战,大败。”官名,汉置。校尉,是仅低于将军的武官,掌领兵屯卫或征伐。俸比二千石,下有司马等官。《后汉书·孝安帝纪》:“先零种羌叛,
一般官吏。《管子·君臣下》:“有大臣之乱,有中民之乱。”清人戴望注:“中民,谓百吏之属也。”
官名,汉朝在西北地区设置的田官,掌农事。见《居延汉简》。
官名,战国时赵置,掌天文星象。《后汉书·天文志中》:“兵起宫中,是其应。”注:“《李氏家书》曰:赵有尹史,见星生齿,龁毕大星,占有兵变。赵君曰:‘天下共一毕,知为何国也?’下史于狱。其后公子牙谋弑君,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于都水监置。唐太宗贞观六年 (632) 沿置,设令一人,掌舟楫、漕运,高宗上元二年 (675) 置丞二人,掌运漕隐失。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罢。宋初犹存空名,神
官署名。简称江南司。①清朝户部十四司之一。初制按省分职,顺治元年 (1644) 于十三司之外增设江南一司。以郎中为主官。所属有员外郎,满洲三人,汉一人; 主事,满、汉各一人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分理司务
隋唐时官俸的组成部分之一。参见“田禄俸料制”。
官名。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置集贤殿大学士,地位在学士之上。四年(公元759年)罢。宋复置,由宰相兼领,元丰改制罢。元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置集贤院大学士,为集贤院长官,员额三人,后定置五
清制,凡死刑,先由御史、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称小三法司。然后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侍郎会审,称大三法司。
官署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五府之一,置中郎将一员、左右郎将各一员、兵曹参军一员、校尉五员; 每校尉领旅帅二员,每旅帅领队正二十员、副队正二十员。掌领近卫卫士勋卫之属宿卫,号为内仗,极受亲信。